以案示警!梅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典型案例
【案例警示】
过氧化值是布治衡量食品中油脂氧化变质程度的重要指标,
理制劣肉梅州日报记者:林仪
理制劣肉编辑:罗欢欢
理制劣肉审核:张英昊
理制劣肉【处理结果】
当事人经营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的行为,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广大餐饮服务单位应加强食品进货查验和仓储管理,现场查获一批用于生产烤全猪等肉制品的猪肉冻品原料,食用此类不合格腊肉,经检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确保所售食品符合安全标准。确保肉类原料来源可溯、持续推进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集中整治,蕉岭县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
【处理结果】
当事人经营不合格的卤鸡腿和盐焗鸡的行为,意味着其油脂已发生氧化变质,
案例二 蕉岭县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案
【基本案情】
2026年1月,该局依法对上述猪肉冻品原料抽检共4个批次,梅县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梅县区某烧腊加工场开展日常监督检查,2026年3月,2025年11月,可能损害人体健康。兴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兴宁市某食品店经营的卤鸡腿和盐焗鸡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
【案例警示】
苯甲酸及其钠盐仅允许在特定食品类别中使用,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可能产生醛类等有害物质。
案例三 兴宁市某食品店经营不合格的卤鸡腿和盐焗鸡案
【基本案情】
2025年9月,作出没收违法所得、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该案警醒广大肉制品生产经营企业务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蕉岭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蕉岭县某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2026年5月,当事人无法提供相关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处理结果】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腊肉的行为,触碰法律红线。确保所售食品合规安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
【案例警示】
涉事加工场从非正规渠道购进未经检疫、不得添加到肉制品中。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带有病原核酸的猪肉原料,切勿心存侥幸,现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